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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单招的学生,趁着假期出来打工挣点学费,我们进厂都是通过老师安排的,我们工作的地方是江苏省苏州市,来的时候我们老师说,我们每天工作十个小时正常工作八个小时,加班两个小时,平常加班1.5倍工资,双休日2倍,节假日3倍工资,但是我们来过之后不管是平常加班、双休加班、还是夜班都是和白班八个小时的工资一样,而且来了之后他连合同都没让我们签,我们问他后,他回答说:“你们是临时工工资不加倍,按小时算,每小时13元,合同我拿着呢,不是不让你们签,而是签了到时候麻烦,不签合同你们什么时候都可以走。还是夜班都是和白班八个小时的工资一样,“你们是临时工工资不加倍,不签合同你们什么时候都可以走。

合同纠纷 2019-06-13 10: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1、一般没有本人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没有签字就表示其没有同意转让。
    2、但是有一种情况是,如果你本人授权委托他人的,对方有理由相信是你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的,一般是有效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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