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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招聘长期员工,招聘时口头谈好了的,但是他们学校到10月22号实习完毕,这事我公司不知情,员工打电话第二天就不来上班了。不来就不来吧,但是我在发完工资后,员工频繁打电话说我给他算错工资,我说你可以来查,都有你自己的打卡记录,但是他还是不依不饶的,还让他的几个同学轮番打电话,说我触犯劳动法,发工资不及时,我们公司是每个月的20号左右发,如果太忙可能会拖,10月份他就干了几天,他和他的同学轮番打电话让我提前给他发工资,还一直威胁我去翻劳动法,诬陷我给他算错工资,我让他说那里算错他说不出来,他们都是打卡上班我公司招聘长期员工,但是他们学校到10月22号实习完毕,还是不依不饶的,说我触犯劳动法

劳动纠纷 2019-07-04 09: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学校是不能强迫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的,学生也可以拒绝的。实习:顾名思义,在实践中学习。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或者说当学习告一段落的时候,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所学需要或应当如何应用在实践中。
    因为任何知识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实习一般包括大学里的学生的精工实习和公司里安排员工实习。
  • 实习期间发放的工资跟兼职的时候取得的工资一样,是需要按国家规定缴纳税款。实践中,实习工资的缴扣计算方法等同于劳务报酬的,具体如下:
    1、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1500元按劳务报酬的话,扣个人所得税为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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