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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我是卖家把贵重的手机寄给深圳朋友后!朋友签收了出现两个运单号!而且签收的是衣服而不是手机,最后搞明白了是顺丰搞错物品了!但到协调的时候要求把对方的物品寄回给对方!但双方都不肯给寄单号!不协调!顺丰快递说等明天协调!这样怎么办!我是按正常的对的方法和对的地址寄东西的!而买家说没有收到要求退款!因为手机已经入电脑系统饭了!是大公司!没有办法退!手机已经激活了!寄出去我正常的!这样我有责任吗!顺丰搞错了!但我也怀疑是不是朋友在骗我!搞得大家都不开心!因为害怕一是顺丰可能搞错!也有可能朋友故意这样做的!怎么办!想问我是卖家把贵重的手机寄给深圳朋友后!顺丰快递说等明天协调!这样我有责任吗!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05-25 04: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与单位协商不成 的,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监察。方式
    二、申请劳动仲裁(免费),提交能证明你在该单位就业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人证、要证明你入职时间(主张工资时有用,没有证据证明不能支持你的请求),主张的去哪里包括:1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自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解除的前一日,双倍工资,按照应得工资计算;
    2.其他想要去的权利
  •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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