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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介签了合同之后,交了两万定金,中介费没给。目前由于个人首付款问题,无法购买此房,想要解约。但是中介非要收我两万中介费,私下解决这份合同,但是我觉得费用太高,不太合理。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也是担心首付款,中介说没关系,他们可以垫付,还有按南京来说,我们在有贷款,首付要8成,他们说可以付5成。签了合同之后没几天,还是我自己主动问这些问题,结果说由于我是外地房产,无法垫付首付款,还有,贷款5成需要再交1.5W担保费,可是这些在签合同之后他们都没说。现在想想我实在买不起了,想要解约。他们现在跟我要这么多中介费合理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怎么损失将最少?在中介签了合同之后,交了两万定金,结果说由于我是外地房产,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怎么损失将最少?

房产纠纷 2019-07-18 13: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您与中介之间形成居间合同关系,但您交付的定金是为了保证您与房屋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想卖方支付的。
    2、如果您不想与房屋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您是属于违约一方,您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上对“定金罚则”的规定,卖方是不需要向您返还定金的。
    2、关于签合同的人与房屋产权人不是同一人,可能他们之间有委托关系、代理关系等或者是无权处分,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关系证明。

  • 1、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可以约定服务期限,但是该期限不能限制合同的具体履行;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即便合同期限未满,业主也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且不会因提前终止前期物业合同而承担责任。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解聘或选聘物业公司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后期通过业主大会自己找的物业服务公司,那就必须按照合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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