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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房子是结婚时老公公给我们盖的平房,住了二年动迁。给两个楼,老公公没等回迁就死了,我们家还有一个小叔子,他结婚比哥哥早,公公也给他一盖一个房子,也动迁了他的房子没我们的大,现在小叔有意见说不公平,我们家房照名还是公公的,老二的是自己名,老二总说不公平要争我们这份,就看我们的房子名是公公的就不讲礼非要告我们这都是老爷子名也有他一半,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能保住这房子不让分我还觉得不公平,原本是给我们的,他们哥俩结婚相差9年,我们结婚也没有啥要求就盖一个房子那时候也找他商量了,可现在就不讲礼,麻烦您帮我想个办法我们该怎么办,谢谢!现在小叔有意见说不公平,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能保住这房子不让分我还觉得不公平

诉讼 2019-05-18 22: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拆迁的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0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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