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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男方背着妻子赌博欠债后找朋友借款数十万(妻子不知情也没有签字),尚未归还。目前男方银行信用卡逾期数万,信用卡发行银行近期准备起诉男方。 夫妻已于2个月前协议离婚并公证,双方名下的两套房产归女方。 但是由于其中一套男方名下的房产上设有30万银行抵押贷款未到期而未办理过户手续。 目前男方出国了,近期不能回来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现在女方担心男方的债权人以及信用卡发行银行起诉要求拍卖尚在男方名下的那套未过户的房产。请问女方该怎么办?女方准备代为偿还房子的抵押贷款。但是想知道女方对房产的权益算不算物权请求权,是否具有优先性,能否对抗男方债主以及银行信用卡债务? 还是说跟男方其他债权人属于同等地位。目前男方银行信用卡逾期数万,算不算物权请求权,能否对抗男方债主以及银行信用卡债务?

银行 2019-05-17 23: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前单方名义购房并完成房款支付,婚后取得房产证

    严格按照《物权法》第14条规定,此类房屋分割应分两种情况:婚前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则该房屋产权归购房人,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异议;婚后完成产权登记,那么,属于购房人婚后取得的物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认为,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诚然,购房人对所购房屋的产权确实是在婚后发生效力的,但是,这种登记应当理解为对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示和确认,因为,购房人用以购房的款项不是婚后取得,亦即,该部分价值并非购房人婚后所创造或新增收入;再者,婚前购房并支付全款,购房人已经完成了购房所应负担的全部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办法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这也是公平原则最起码的要求。
    注意,如果购房人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共有)名下,我认为可以视为赠与,则转化为共同财产。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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