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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要交房啊,本来按合同是今年6月30交房,有个90天延期。到了9月30晚上通知不能交房,原因是环保局查,让停工整顿。所以延迟?延迟交房合同有个不可抗拒因素除外,这个算吗? 第二,我是属于1期中,中期买房的,别人已经补过一次差价。现在马上交房,又让交。 第三,延迟一个月交房人家说政府行为不可抗拒。交房时马上装修也不能做了,不计划接收房屋,等明年暖和。还通知,不按时接收房屋,还要缴纳违约金。必须交取暖费,本来答应延迟交房说补助物业费到明年6月,交房现在就收,合适吗?如果到期物业不承认怎么办? 第四,销售介绍房屋时候,防盗门告诉和样板间一样,因没有录音,现在防盗门锁住门,还可以晃荡响,这是不是属于接收房屋不达标?延迟交房合同有个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不按时接收房屋,如果到期物业不承认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7-12 11: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交物业费法院会怎么处理?
    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物业公司起诉法院胜算的把握很大,物业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般有3项:
    1、要求被告支付所欠的物业费;
    2、要求被告支付滞纳金;
    3、要求被告支付诉讼费。
    以上原告的诉讼请求在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会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欠缴物业费的官司毕竟是民事纠纷,是可以法庭调解的,被告只要当庭同意立即支付所欠的物业费,法官会做原告的工作让原告撤诉,如果被告生活困难,法官会制作调解书分期付所欠的物业费,如果被告不服从调解,那么法官只能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   遇到延迟交房,首先应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对延迟交房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合同中对延迟交房有规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合同中对延迟交房没有明确规定,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
      其次,应了解延期交房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除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则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中开发商索赔天数为实际交房日与合同约定交房日的差,一般双方协商的违约金赔偿金额为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如果协商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在三十天内向买受人退还全部付款,并支付1%的违约金,如果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一般双方协商的违约金赔偿金额为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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