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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交往快2年了,交往之初我父母不同意我们交往,因为男朋友不符合我父母想要的女婿的条件,觉得男朋友没有稳定的工作等等等等。5月初和男朋友口头说好结婚我才和他发生了关系,把宝贵的第一次给了他。现在和我父母说我们的事,我父母还是不同意,但我父母提出条件要100万的彩礼才同意我们结婚,即让他拿出诚意,这100万他完全有能力拿得出。后来我父母才得知我和他发生了关系,把第一次给了他,很生气很愤怒,觉得100万彩礼非出不可。男朋友完全有能力拿出100万,但是却说不同意我父母的要求,要跟我分手,我很伤心。和他发生关系的照片我有保留,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口头说好结婚才发生关系的,现在他又出尔反尔,在法律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律上他是不是该付出应有的补偿?还是不同意,但是却说不同意我父母的要求,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是不是该付出应有的补偿?

离婚 2019-07-13 11: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本案中,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因为婚前给付从而导致了男方生活困难。《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
    (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
    (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 若对方没有同意离婚,你可以找专业律师帮你,了解对方不离婚的真实原因,这样对于后面是否协议或诉讼离婚会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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