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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有一位朋友介绍我去他舅那里做事,从六月份到十月份没拿过工资,然后每次问工资的时候,总是拖拖拉拉,然后自己有点想辞工了,然后去找他要工资,老板想一切办法留住我,说他那个工地钱还没钱到账,然后老板在裤兜里面掏出了500块钱,说给我生活费,然后接下几个月的工资然后一起给我,然后自己想了一下没有几个月就过年了,自己就流了下来,然后做事差不多七八天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问题每次中午的时候他都和几位老总在里面赌博,然后每一次输赢差不多达到几万,然后我有一次直接冲进去了问他要钱,我就问他几个小时输几万钱然后我几个月工资你都不给,老板就站起来说我不是跟你说了吗那钱到时候再给你,然后拼命的问他要钱,然后他不耐烦了就把我赶了出去,第二天的时候他叫我去上班,然后我直接说不干了,然后我就问他要钱,老板说暂时拿不出那么多钱,要么这样我先给你2000块钱坐车费钱,剩下来的过来给你,然后自己感觉这里呆也不是个长久之计,然后就回来了老家,过年后我打电话给老板,说我的工资什么时候给我,他总是说过两天,然后过了一个星期然后我又问老板老板说还要等几天,然后一直这样反反复复到了现在还没有给我,我该怎么办!然后自己想了一下没有几个月就过年了,说我的工资什么时候给我,然后过了一个星期然后我又问老板老板说还要等几天

劳动纠纷 2019-05-31 14: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很多种情况
    1. 如果是上班时因公外出办事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老板不仅要全额给付工资,还可以按工伤申请保险赔偿(一般都有工伤保险)。
    2.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由于非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同样属于工伤。
    3. 如果不是上述两种情况,不属于工伤,具体的工资事宜可参考劳动合同,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明确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注意是当地最低工资,不是劳动合同里的工资)
    4. 如果没有受伤只是去处理事故,法律上对事假没有规定最低工资,因此老板不给工资并不违法。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
    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
    者加付赔偿金: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
    (二)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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