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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费用是保险公司出了还是由肇事者出了

保险纠纷 2019-06-30 1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2017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程序如下: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流程是:
    (一)出险报案。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二)损失确认。
    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
    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三)申请索赔。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
    1、保险单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
    3、损失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行驶证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事故责任认定书;
    8、事故调解书;
    9、死亡证明书
    10、一次性赔偿凭证
    11、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
    12、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
    (四)领取赔款。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要注意什么?申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时要注意事项是:
    (一)出险报案。注意事项:
    1、务必保留事故现场。
    2、尽早报案。
    (二)损失确认。注意事项:在责任认定后调解时要核实自己承担的相应经济责任,必要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后再认可。
    (三)申请索赔。注意事项:
    1、单证务必提供齐全,尤其与第三者相关的有效票据。
    2、尽早申请索赔,根据保险法二年内不提供单证申请索赔,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 鉴定需要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去做,按照鉴定的内容进行收费。
    1.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具体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受伤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各功能伤情处于稳定状态,即可出院。出院一般被认为是治疗终结,即可进行伤残鉴定。但如果病人出院后原病情反复还需入院治疗的,应当认为治疗还没有终结。
    2.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需要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各器官损伤导致的功能障碍恢复到稳定情况所需要的时间不同,再加上每个人的个人情况不同,何时伤情稳定完全因人而异,那么在选择委托鉴定时间上也会有差异,受伤者一般可以根据损伤的部位和情况确定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
    3. 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就是需要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去做,该所具备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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