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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对方避而不见怎么办,应该走什么程序

离婚 2019-06-02 0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流程及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 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报的
    1、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
    2、 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
    3、 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4、 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5、 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 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
    7、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
    8、 事故调查报告
    二、 事故人或直系亲属申报的
    1、 工伤认定申请表1式2份
    2、 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单位有效工作证、单位签章工资表、单位签章的从事本职工作证明等(原件并复印件)
    3、 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4、 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6、 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7、 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工商部门查询)

  •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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