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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在网上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人贷款时填写了电话号码 但是除了电话号码以外没有任何信息资料 现在贷款人不还款 贷款公司一直打电话 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 贷款金额是1200 请问是否可以报警或走司法程序现在贷款人不还款 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 是否可以报警或走司法程序

离婚 2019-08-01 18: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至于时效,没有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从第一次要求还款时起算,无中止中断,时效是两年,建议及时起诉。关于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网上贷款是指借助互联网的优势,通过网络完成从了解各类贷款的申请条件,准备申请材料,一直到递交贷款申请等步骤,具有快捷的优势。
    很多非法的网上“贷款广告”都是在变相宣传民间高利贷、公开宣传信用卡套现等违规行为。
    比如,有些发布“贷款广告”的公司并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经营资质,有些甚至未经工商部门注册。这些贷款中介机构一般会收取高比例的中介手续费,其收费、管理、约束等都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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