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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被人撞了保险公司给修车,可以要别的索赔吗

保险纠纷 2019-06-06 01: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它一般是导致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才会赔偿,而在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不属于“第三者”的范畴。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车险不会理赔。
    除此之外,以下情况车险也不会赔偿:
    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赔
    每年都有因为车辆没年检而拒赔的事情发生。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车主上了保险也没有用,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在内的所有赔偿将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3、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
    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
    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
  • 由交警做事故认定结论,由对方车辆保险公司赔付。如果要求事故全责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可以要求交警在协调时一并解决。通常情况下:
    1. 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
      
    2. 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3. 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
      
    4. 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把握索赔时效。发生保险事故后,如果在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利向保险公司请求赔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有义务受理索赔申请,承担赔付责任。不过保险公司的这项义务并非一直存在,而是有一个有效期限。
      如果在有效期内索赔,保险公司必须予以受理,如果超过期限,保险公司可以认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放弃索赔权利,从而拒绝受理索赔。理论上将这一期限称为索赔时效。按照我国规定,的索赔时效为两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五年。
    索赔时效的起算日不一定是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而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哪一天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那一天就作为起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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