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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了房屋所有权归女方所有和房屋地址,现在男方也不配合过户。只能打官司了吗?

离婚 2018-08-01 1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效力,是可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希望能帮到您。
  • 双方自愿离婚,可以写好离婚协议书后到当地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书写,如果不会写可以找律师代写,通常离婚协议书需要写明以下几点:

    第一:双方同意离婚。

    第二:孩子抚养问题。

    第三:无财产分割。

    写好离婚协议书后双方直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办理手续。

  •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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