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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帮人做担保,老婆不知情,老婆有责任承担债务吗?

离婚 2019-06-28 08: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担保法相关解释,担保期间起算规定如下: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即此期间经过后,保证人便可免去承担保证责任。
    (1)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明确,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原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
    (2)借款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依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根据是否约定担保期限,确定担保期间起算时间。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保证人就是为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说债务到期后,若债务人不能还债,才轮到保证人替他还债,并且也只还债务人不能还的那一部分,债权人不先起诉债务人是不能向担保人要钱的;连带责任保证是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直接来找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还了钱后可以向债务人追索你替他还的部分。注意:
    1、合同中必须约定好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没约定或约定不明,《担保法》上推定为连带保证,于保证人不利。
    2、也可以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即为多少额度的债务承担保证)、保证期间(保多少时间,建议尽量从短)
  • 首先要确定您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方可要求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现在,债务人被起诉,其以房产还债。
    既然债权人没有连同您一起起诉,可能债权人认为该房产已足以还债,或者您为一般保证人(此在现实生活中不常见)。在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则您可能还是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此时也只能看您的保证合同何时签订以及保证期限如何约定的以确定您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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