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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辞职报告,单位没有给缴纳保险,这种情况能仲裁吗

保险纠纷 2019-05-27 2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后原单位会帮你办理停保手续。如果年后你还在同一个市里面工作的话,你本人不需要去社保局办理什么手续,到新单位上班后由新单位帮你办理参保手续就可以了,社保年限会自动累计计算。
    如果你年后是到另一个市工作,不再回原单位所在的市工作了,那么你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办理流程:在原单位所在辖区的社保局打印社保缴费凭证,新单位帮你参保后把那份社保缴费凭证交到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就可以了。
    如果不确定是否以后还会回原单位所在的市工作,那可以先不急着转社保,以后确定在哪里享受养老待遇之后再办理转移手续都可以的。
  •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
    《社会保险法》规定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
    那什么人可以不买保险呢?一是退休返聘人员,二是社保关系在别处,未转入现用人单位的人员。那如果是员工不愿意购买社保的话用人单位可以怎么做呢?一是辞退;二是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应该购买社保,否则如果因不买社保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员工承担。
    如果员工仍然不愿买社保,就让员工写一份承诺书,内容中要有“公司已经告知本人应当缴纳社保,如果因本人不愿买社保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员工承担”的字样。这样的话,当遇到社保稽核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有充分的证据进行解释。
    另外,在遇到员工生病,工伤,生育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以此来规避完全承担相关费用的风险。
  • 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是劳动者辞职,所以劳动者是不需要写辞职报告的。
      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写辞职报告,目的是为了规避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
    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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