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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诉讼中撒谎,审判员配合,结果枉法,当事人如何维权?

诉讼 2019-06-12 0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 物业起诉业主物业费是可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物业管理条例》维权的。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权,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应当明确被告是谁。
    2、应当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
    3、应当注意收集和保护证据,以使自己在诉讼中的地位更加有利。
    4、应当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无法自己解决,可以就某些不明白的问题向法律工作人员(如律师)进行咨询、救助,亦可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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