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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米房借钱打了。6000借条到手2300到期还是3000这个合不合法

离婚 2019-06-08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欠钱不还起诉没有数额限制。
    2、若对方欠你的钱不还,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3、如果数额不大,审理期限为3个月;如果数额大,审理期限为6个月。如果其名下没有财产,只有等待有还款能力时执行。
    4、一般一审审限为6个月,诉讼费要看你起诉的金额确定。
    5、法院打官司有的时候也挺麻烦的,自己跑的话,先去立案庭立案,立上案之后就是等着分配到哪个法官,等着传票,开庭之前还要调解一下,调解不成再开庭,像你这个问题,如果没有其他情况的话,也就是说没有什么特殊原因,开庭之后半个月也就能判决了,之后半个月看是否有上诉,再之后他主动还钱就行,不主动还钱你就申请强制执行。
  • 朋友借款借条到期还不了,最好是写还款计划,这样对债权人有利。借条到期后,对方如果还不了钱的,那从到期日的第二天开始,借条就计算诉讼时效了,在二年内,债权人如果不起诉,过期后,法院就不再提供强制保护。
    借条到期后,对方还不款的,可以重新签订新的还款协议。这个协议的日期必须是现在的,那二年的诉讼时效就从现在重新开始计算,否则按老的借条日期计算。重新签订协议时,可以就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必要的说明,如:写明原借条约定何时还款,因何原因双方又重新订立新的还款协议的,原则上说的越清楚越好,这样对债权人越有利。
  • “借条”,又称为“借据”, “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
    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一个“借”字,不但反应出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而且也反应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义务。
    假如借款人不守诚信,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此时,“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只要“借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对于借款的利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第9条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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