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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约好去洗浴中心,然后女方告男方强奸未遂。而且从二楼跳下去!轻伤!会判几年

综合法律 2019-06-19 0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处罚为:
    1 、犯本罪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具有下列情形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1 )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 2 )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 3 人以上,既包括妇女 3 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 3 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 3 人以上。

    ( 3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 4 )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 5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
    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
    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 犯罪未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一定是不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可以从轻处罚。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能犯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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