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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 我想咨询一下 我在路上行走被两轮电动车撞了,双方都已受伤,应该如何划分责任?谢谢

交通事故 2019-07-10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报警处理,让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责任比例划分之后,对方依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如果有争议,建议您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确认。
  • 撞,电动车,责在赔偿时,如果电动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的,则在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可适当减轻电动车方10-20%的责任,如果是由电动车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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