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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抵扣联与发票联,对方公司不认可记账联的复印件,我们公司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5-28 20: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务公司的营业额实际就是按劳动力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管理费,即劳务公司的实际营业收入。
      经税务局认定,可以领取发票的单位,可以直接开劳务派遣发票;不能领取发票的单位,需要去当地税务局代开。
      代开时,要拿着税务登记证、付款证明或合同,经办人身份证等,带着应缴税款,去当地税务局开票即可
  • 可以按如下资料对照操作: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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