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今年十六岁,是个高中生。想在户口上改名字。请问流程和手续。另外,改名后是不是很麻烦,要许多证明什么的?谢谢。我今年十六岁,是个高中生。想在户口上改名字。请问流程和手续。改名后是不是很麻烦,要许多证明什么的?

肖像权 2019-05-17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事项名称:办理《变更姓名》受理机构: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派出所。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事项申办条件:本辖区自然人(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人,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申报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原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或原户籍档案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办事处理流程:
    1、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公安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或是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
    2、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局到派出所)。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在受理户口窗口提交《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经父母双方签字同意更改姓名的申请(原件);父(母)亲结婚证(父母离婚后子女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同意;如果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由公证机关出具父母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成年人变更姓名在受理户口窗口提交:《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公证机关出具无债务纠纷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准予变更的证明(原件)。
    3、领取回执单,凭回执单到受理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局到派出所),审批不合格由受理地告知不合格原因,审批合格提交原户口薄进行变更登记(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缴纳2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4、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服务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及时办理。收费标准: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办公时间及地点时间:法定上班时;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安局7号窗口。

  • 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
  • 户口本改名字的,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注意,改名以一次为限,慎重考虑):  一,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的。  二,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查、所长批准后,报上一级公安局批准,予以更改;变更姓名以一次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通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