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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工行走房贷,贷款下来了,和银行签的贷款合同不给我,说等房本下来了,他们做完抵押,再给我们,这什么意思?我在工行走房贷,贷款下来了,和银行签的贷款合同不给我,他们做完抵押,再给我们,这什么意思?

银行 2019-06-23 15: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贷款合同,在发放贷款时,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将剩余款项作为本金支付给借款人。实际上借款人只是贷了一部分的本金,却是按照全部的本金来收取利息。按照《合同法》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借款人要注意银行借贷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 房贷需要抵押房产证吗,  房贷需要抵押房产证。根据我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房地产作为借款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也就是说在我国不动产抵押是采用登记公示制度的,未经登记的房产抵押无效,不产生法定的约束力,对抵押权人的权利也起不到任何的保障作用。打个比方说,如果你的朋友在以后的经营中出现严重亏损,或者再次需要大笔周转资金或者由于其他各种原因出现信用危机时,他完全有可能向房产管理局申请房产证挂失,然后在通过登报挂失等相关手续后,重新补办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继而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并办理所有的交易过户手续。到了那时候,你手里的房产证也就成了废纸一张,所谓的房产证抵押将成为一句空话。  为使房产抵押真正落到实处,建议提供借款前先跟你朋友签订一份书面的《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对借款金额、是否支付利息或利率标准、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抵押物及抵押登记的办理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并在后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样才能使你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贷提前还款的方式  
    1、全部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银行办理单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经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借款人向银行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提前全部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持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可向原办理组合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由贷款银行代办公积金贷款还款手续;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由原办理组合贷款银行办理。  
    2、部分提前还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全部提前还款,部分商业银行可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部分提前还款,且办理部分提前还款的方式不尽相同。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为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按原贷款合同不变,部分提前还款后,月还款额相应减少;第二种方法为贷款期限缩短,按原贷款合同利率不变,部分提前还款后,月还款额不变。
  • 小产权房就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盖的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没有产权证。可以用现有的财产做抵押登记,小产权得房子是做不了贷款得。
    小产权的房子不可以贷款和按揭,可以抵押`,小产权分好多种 如使用权,乡产,军产等等,这些产权都是不可以贷款的 而且军产国家规定是不可以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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