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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3年办了退学,然后就一直未去学校,户口和档案也一直没有管,现在身份证过期了,去我们看家办不了,要怎么办呢?然后就一直未去学校,户口和档案也一直没有管,现在身份证过期了,要怎么办呢?

综合法律 2019-06-18 06: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遗产的分割和户口是没有关系的;
      
    2、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是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的;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当事人凭户口本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没有户口本是不能办理的。  需要当事人先补办户口本,再凭新的户口本申请补办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过期了如果不补办,会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身份证来证明自己身份时带来不便:
      
    (一)选民登记;
      
    (二)户口登记;
      
    (三)兵役登记;
      
    (四)婚姻登记;
      
    (五)入学、就业;
      
    (六)办理公证事务;
      
    (七)前往边境管理区;
      
    (八)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九)参与诉讼活动;
      
    (十)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十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十二)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十三)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十四)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十五)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十六)提取汇款、邮件;
      
    (十七)寄卖物品;
      
    (十八)办理其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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