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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前不久去医院里面做去眼袋的手术,结果手术失败了,导致我的朋友毁容了,请问她该怎么办?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我的一个朋友前不久去医院里面做去眼袋的手术,结果手术失败了,请问她该怎么办?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

综合法律 2019-06-24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手术失败并不属于医疗事故,每个手术都是存在失败的可能的,还是属于工伤范畴内的,员工存在的后遗症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出伤残结果享受伤残赔偿,医疗费以及治疗期间的花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手术的失败并非都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违背科学治疗,根据医院提出的手术方案治疗的行为造成患者机能损害的,就是医疗事故。但医院提出的手术方案有科学依据,患者同意,只是患者治疗中出现的可能或不确定因素而造成失败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所以对于手术失败是否是院方的责任,还需要进行医学认定,通过鉴定结果来确定责任承担。
  •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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