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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今年7岁半,在读二年级,在课余时间跟同学玩游戏时,另一个同学受伤了,请问这个责任全在我儿子身上吗?学校有没有责任?我的儿子今年7岁半,在读二年级,另一个同学受伤了,请问这个责任全在我儿子身上吗?学校有没有责任?

离婚 2019-05-27 2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所以,从法律推理来说,首先推定学校有责任,除非学校能够证明其没有责任。
    换句话说,不管学校是不是真有责任,只要其不能“证明”其无责任,就需要承担责任。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则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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