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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05年单位改制前我没住房,单位给了2000元,之后别人搬走了就分我一套,现在政府要拆迁了,我能有补偿吗,拆迁款给单位拿走了。2005年单位改制前我没住房,现在政府要拆迁了,我能有补偿吗,拆迁款给单位拿走了。

拆迁补偿 2019-05-20 0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包括以下几条。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 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 拆迁时,租用私有住房的房客可得到什么补偿?  
    (1)被拆除房屋为按市场方式出租的私有住房,承租人不作为直接补偿安置对象,原租赁关系由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不能协商解除的,拆迁人只能对房屋所有人实行产权调换,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2)被拆除房屋为老出租私房(包括落政代为经租房屋)的,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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