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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9.19日已开庭,强行签的有限公司解除执行,因身体情况没有出庭,是不是有第二次文件送达,我不知道判决如何,因为未收到回执,股份债务还没算清,请问我能否入凛法院执行??谢强行签的有限公司解除执行,是不是有第二次文件送达,请问我能否入凛法院执行??

综合法律 2019-05-30 04: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通常双方可以根据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双方如果不能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来达成赔偿事宜,则可以到法院依法按申请法院审理,法院判决后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判决。
  • 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
    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
    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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