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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打架,进去了。家里找了个人,老说没事没事,总是推,现在都进去五个月了。刚开完庭。并且被打的那方写了谅解书,迟迟不出来,现在家里人特别着急。请问,这会不会按刑法处理,好不好判因为打架,现在都进去五个月了。并且被打的那方写了谅解书,现在家里人特别着急。这会不会按刑法处理

刑事辩护 2019-05-20 0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架斗殴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犯罪,如果取得受害人谅解,法院可以酌情轻判。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故意伤害造成他人轻伤的,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赔偿谅解协议书,有利于从轻判罚。
    刑事案件应由案发地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移交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具体刑罚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参与打架的处罚,主要是根据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结果进行衡量。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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