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如果我告他坐牢了,那他诈骗我的三万块钱还能追回吗,他是一个什么都没有,连房子都卖掉抵债了的人,现在还欠高利贷几十万呢,我的三万块钱对他来说是他骗来最小的一笔钱了,那请问能用什么方法使他把钱还给我,还是只能石沉大海了?现在还欠高利贷几十万呢,请问能用什么方法使他把钱还给我,还是只能石沉大海了?

债权债务 2019-06-02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欠高利贷还不起最好的做法是和放高利贷先协商一下,修改放款利率,未还部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年利率贷款利率的24%,本金按期照还。已经还款部分,利息超过银行年利率36%的,这些钱应该返还给债务人。
    【2】如果放贷者不同意,只好去法院起诉放贷者了。【3】根据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贷多办法索取债务时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议当事人考虑此种借款方式。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以房抵债这种情况,如果协议签不好,很容易与抵押担保的性质相混淆。比如,有的人直接在借款协议上写,如果到期还不了欠款,房产就归债权人所有等。如果是这么写,肯定是无效的。
    因为我们国家《物权法》有明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个叫流押条款,是法律所明确禁止的。一般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债务偿还不了,抵押权人是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的,但是不能直接将房子给债权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汉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