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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以两人名义贷款买房离婚后变更一方名下需要哪些手续,女方不到场能办吗

离婚 2018-08-01 19: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改名需要申请人符合姓名变更的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由县级以上(含)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下面,关于姓名变更的知识内容。   
    1、受理条件:   
    (1)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   
    (2)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的;   
    (3)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   
    (4)姓名用字实属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   
    (5)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6)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   
    (7)其它特殊原因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方可受理。但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通缉、接受刑事追诉、服刑、被劳动教养的人员,一律不予更改姓名。   
    2、所需材料: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凭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年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凭本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   
    3、受理审批机关:   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由县级以上(含)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4、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4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7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核、审批公安机关15个工作日内审批,户口登记机关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注意他们回老家办理时其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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