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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一直未缴诉讼费,被告却声称收到法院通知说对方正式起诉了。这个被告说的是实话吗?问题补充:而且法官居然也说向被告发了通知,但第二天因为原告没交诉讼费尔按撤诉处理了。法官也没有出示发出通知的证据,难道法官和被告有勾结?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这个被告说的是实话吗?难道法官和被告有勾结?

离婚 2019-05-24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检察如果认定证据不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经两次补充侦查,还是没有补充到新的证据,因证据不足,被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现在已经到期,公安机关没有起诉,也没有再变更强制措施的,该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撤销。撤销了监视居住,并不是案件了结,公安机关还应继续侦查。
    如果有新的证据出现,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应随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起诉状可以找人代写,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
    (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出行政诉讼要符合必备的条件。起诉时,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说明起诉理由、事实和根据等。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应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起诉手续是否完备、起诉状内容是否明确等,并应当在七日内,做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
    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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