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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与收件人通过电话??收件人让放的指定位置??然后第二天收件人却说没收到货??然后货不见了??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说没收到货??然后货不见了??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这个件不确实是否收件人已经收了??或者被别人拿走了??都不确定如果与收件人通过电话??收件人让放的指定位置??然后第二天收件人却说没收到货??然后货不见了??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说没收到货??然后货不见了??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这种情况应该怎

损害赔偿 2019-07-14 0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新版的《快递市场管理办
    法》,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损毁,快递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应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在这个过程中,快递丢失物品的价值是多少,应由消费者举证,证明其实际价值。
  • 对于快递公司丢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作为寄件人,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就丢件的行为进行协商解决的,协商无效的,寄件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快递公司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快递中途消失,消费者如何从快递公司获得赔偿?
    快递中途消失,并没有送到买家手中,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要承担快递丢失的责任,在快递的运输流程中需要先了解快递的丢失点在哪里,不同的丢失点有不同的责任人。
    1、快递取件后丢失,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
    2、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3、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
    4、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的网点赔偿。
    5、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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