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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现金借款上申请了借款,可是我资料没填完就放弃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短信发来说叫我还款,我去这个软件的首页看了看,上面显示我借款成功,还知道了我的卡号,说打到了我卡上面,我今天去银行查流水单,我卡上10月30日的确有钱汇进来,可是又转出去了,我也没收到钱,现在说我预期了,催着我还钱,怎么办呀?我在现金借款上申请了借款,过了一段时间,可是又转出去了,催着我还钱,怎么办呀?

债权债务 2019-07-19 08: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抵押担保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当依法按时履行自己还钱的义务,否则债权人不仅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讨,而且还可以向抵押担保人进行追偿相应的欠款。抵押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有权依法进行追讨,即向债务人请求归还欠款。
  • 银行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又称为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贷合同,它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借用人(又称贷款人、借款人)之间关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货币出借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规定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银行借款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借款合同的一般特征。
    但银行借贷合同又不同于公民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具有民间贷款合同所不具有的以下法律特征:  ①借款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②借款合同是转移货币处分权的合同。
      ③银行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  ④银行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⑤银行借款合同为双务合同。  ⑥银行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  ⑦银行借款合同的标的只能是货币。
  • 一方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实际案情作出判断,并不是所有的一方借款都属于共同债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 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 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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