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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蛮着我和多家小贷公司借钱,老公被多个人起诉,结果无力还款,他躲了,现在每个案件到了执行阶段,而且他被拘留了,我有3个问题,第一,他会被拘留多少次,是每个案件都可以拘留吗?第二,对方起诉的是我们2个人,他现在被拘留为什么没有拘留我?第三,如果我们夫妻都死亡,债务会转移到子女或者父母身上吗?孩子现在6岁,我们没有任何遗产。而且他被拘留了,他会被拘留多少次,他现在被拘留为什么没有拘留我?债务会转移到子女或者父母身上吗?

债权债务 2019-06-19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的债务,用于买房子婚后使用。如果住房产权人是夫妻俩,男方死亡就由女方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  如果住房为死者婚前个人财产,就由死者继承人在继承完毕住房之后,有继承人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 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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