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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村委会突然说要征收我们家在省道旁边的一块土地用来种树,奇怪的是我家那块土地两边都已有人盖了房子,唯独中间要拿来种树,政府在没经过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征地,且补偿方面只说按照五万一亩的标准,没有其它任何的补偿及保障,养老保险,医保什么都没有,请问各位专家,政府征地需要提供什么政府批文吗?还是说村干部说了就算?这对于手无寸铁的农民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我们要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没有其它任何的补偿及保障,医保什么都没有,政府征地需要提供什么政府批文吗?我们要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征地补偿 2019-07-07 20: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政府最低补贴标准仍按照宁人社〔2016〕187号文所列标准执行。其中,参保人员个人年缴费标准为一至六档,分别为10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2000元和2500元。
    政府对缴费人员补贴标准分别为:个人选择1000元、1100元、1300元缴费标准的,政府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选择1500元、2000元缴费标准的,政府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140元;选择2500元缴费标准的,政府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 可以单独交医保的,不交社保的。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工资发放明细表;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
    医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缴费核定: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缴费申报核定表格及有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人员核定或增减手续;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缴费申报和核定情况,为新增参保人员及时记录参保时间、当期缴费工资等信息。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参保单位申报情况核定当期缴费基数;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核定的参保单位当期缴费基数、缴费费率计算应缴数额,并打印出《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反馈申报单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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