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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老婆是独生女,目前育有一女一儿。女儿和我在一个户口本,户口是我父亲。儿子与老婆在一个户口本,户主是我岳父。目前由于买房,需要将我老婆的户口迁到我这边来。但是咨询派出所的时候,说不能单独迁我老婆的户口,而要我老婆与我儿子一起迁移。但是我岳父说他可以找关系,只迁移我老婆的户口。那么假如现在只迁移我老婆的户口过来我这边,那以后还能把我儿子的户口迁移过来吗?先感谢即将回复的律师,祝您工作愉快,阖家安康。静候佳音!需要将我老婆的户口迁到我这边来。只迁移我老婆的户口。那以后还能把我儿子的户口迁移过来吗?

离婚 2019-05-23 11: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和户口的关系,2013年新的政策已经做了调整。主要分为,面积补偿款、安家奖励费、托底保障款、购买安置房的数量资格。
    关于面积补偿款,如果是私房只和产权所有人有关,如果是公房,该款项只和实际居住人及承租人有关,与此套房屋内的户口无关。
    关于安家奖励费,该款项只和产权人、承租人、及实际居住人有关,与此套房屋内的户口无关。
    只有托底保障款和购买安置房数量资格和户口有牵连。
  •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购买房屋必须要求具备户口上的有关规定,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结婚后想要购买房屋,只需要满足法律要去的购房手续即可,不要求双方户口必须在一起或者其他有关户口的行管问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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