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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花园乡村干部刘洪坡为首的一批干部勾结开发商,强行征地,如有部分农民不愿意签字,以收回低保、阻止其子女就业及直接抓进派出所等手段强行征地,农民苦不堪言,有委屈无处申诉,更可恨的是竟然公开以同地不同价来欺诈农民土地,对于那些好对付的,容易吓唬住的农民每亩土地给2万八,而对于比较强硬的或者有后台的农民每亩土地竟给到10万,相差天价,造成严重的不平等,并且土地一旦征收无任何后续保障,至农民的生死于不顾。。。。。。请问农民应该找谁申诉,谁能为农民的合法权益站出来说话?如有部分农民不愿意签字,请问农民应该找谁申诉,谁能为农民的合法权益站出来说话?

征地补偿 2019-06-12 10: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征地的流程: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
    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
    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第五步:发布征地公告;
    第六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第七步: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
    第八步:土地补偿登记;
    第九步:落实补偿安置后交付土地。
  • 政府征地,必须严格依照土地法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经过批准后方可实施。因此,不存在政府强行征地的范围。也就是说,经过批准、合法的征地农民应当履行(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提起诉讼)。
    否则,农民有权拒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0号文)强调:必须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定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民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 您好!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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