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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土地的事情;我家是农村的‘在十五年前去烟台打工;在我们走的时候把地给我小叔种着的;可是村里以荒地为由把地收了回去;这事情过了2年’我的父亲知道了‘就去村里要’可是村里有各种理由不给‘最后村书记说’把我家的老房子给他换‘我家的房子靠路边他要做买卖’我父亲不换‘他就不给地’后来又让交钱‘我父亲回到烟台一年后带着钱回家要地’可是书记却刚死了‘新书记说’地是给可是要等6年一动地啊‘现在不能动’新书记说会把6年的损失补给我们照着一亩地200元给‘现在到了6年了’再回家要地新书下台了找他他不管了让去找新书记’现在的新书记说只给地不给损失‘我想问你这样合理吗、谢谢。我想问一下关于土地的事情;这事情过了2年’我的父亲知道了‘就去村里要’可是村里有各种理由不给‘最后村书记说’把我家的老房子给他换‘我家的房子靠路边他要做买卖’我父亲不换‘他就不给地’后来又让交钱‘我父

离婚 2019-06-10 16: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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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土地分为很多种,承包林地、承包耕地、承包荒地等等,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是不能私自出售买卖的,但是能够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 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而房屋是固定于土地的地上物,房屋的流转势必会造成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即使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受让人为农村村民,只要出让人和受让人除买卖房屋占有的宅基地之外,没有其他宅基地,房屋买卖就不违反“一户一宅”原则,应当认定有效。如果受让人为城镇居民,其虽然不能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是宅基地可以被征用为国有土地,只要受让人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可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此前提下也不能认定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故村民在取得新宅基地之后,不应继续占有原宅基地,必须及时退交村委会,由村委会依照村庄规划方案另行安排。我国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或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该法第六十三条还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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