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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的同事2015年3月--6月份在葫芦岛市奕龙房地产开发的青年家园1#楼施工担任技术员。该项目由奕龙建筑公司总承包,工程转包给黄程负责施工任务。15年6月份由于黄程垫付工程款资金链断裂(又赶上过五月节),黄答应给各班组支付工程款也成了泡影。工人要求黄成或奕龙建筑公司支付人工费320万。建筑公司到年底给了180万,每个工人只拿到了30%的劳务费。余下的劳务费于16年5月份找到葫芦岛市法律援助帮忙,采用劳动仲裁办法解决。16年9月份葫芦岛法律援助通知连山法院已经受理,现黄程无法送达。法院要求原告每人交纳700元钱,用于对黄程的公告送达。我同事应该如何继续维权,请律师告知!!谢谢!!!我的同事2015年3月--6月份在葫芦岛市奕龙房地产开发的青年家园1#楼施工担任技术员。现黄程无法送达。我同事应该如何继续维权

房产纠纷 2019-06-08 08: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提三点建议:
      第一,实地考察一下现场,在此基础上做好工程预算,因为承包工程必然设计造价问题,只有做好预算,心中才能有底。退一步说,即便承包不上该项工程,也能为自己积累些经验;
      第二,规划一下施工组织设计,重点要预测一下承包该项工程所需的各种资源,包括:人、财、物的获得与采购途径、组织管理模式、业务工作流程、降本增效方式;
      第三,按计划组织施工,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各项记录,尤其工程变更事项的签证等工作。
  • 工程项目总承包指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的企业,承包者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 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当得利是双方没有法律关系。而问题介绍是双方有法律关系,只是多付款了,故应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一般原告涉及已付款、代付款、损失的举证,还涉及应付款 举示。
    相互品跌就知道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还有原告要提出合同效力的主张,如果主张效力不正确,法院会释明。一般释明后,建议按法院释明的合同效力改变合同效力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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