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你好。我在今年7月给一个患者做了一个活动假牙,刚开始说很好用,在10月份就说有点损伤到舌粘膜,然后找我给他调改,我叫他暂时不要戴用假牙,等消炎后再使用。但是这个患者并没有吃一些消炎药,而且是一个吸毒者,今年5.6月份才戒毒出来,伤口一直没好,假牙也一直就没用,在11月份我就叫他去医院检查,患者也一直拖着没去,等到这个月才去看就说患上了舌癌,现在去广州治疗。然后就说是我的假牙导致他生病的,找我索要赔偿。但是癌症这个东西并不是说戴个假牙就能患上的,而且使用的时间并不长,也没有什么尖锐的边缘能损伤。而且在活动假牙的适应过程中,口腔粘膜的破损也是很正常的。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能打官司吗?但是这个患者并没有吃一些消炎药,而且使用的时间并不长,能打官司吗?

综合法律 2019-05-18 1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断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诊疗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由于该医院未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缺乏谨慎注意,对原告的个体差异判断不足,致使对产妇宫内是否慢性缺氧不能及时发现;当胎儿宫内窘迫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及早和患方沟通或采取其他方式尽快结束分娩;婴儿出生后,复苏不规范、不到位,以致婴儿即原告曾某患上脑瘫。
    被告医院过错明显,且与婴儿患上脑瘫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是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损害或医疗服务合同违约开始计算。比如,在医院做手术,五年后发现医院把纱布留在体内了,那么诉讼时效是从发现纱布留在体内开始计算,而不是手术时或住院时开始计算。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没有追诉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解决
    一:自己和医院协商。
    二:做鉴定,这个需要医院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找第三方来给做鉴定(鉴定费用自理)鉴定结果后视情况协商赔偿事宜。
    三:找律师,律师会全权负责的。
    这个你比较省心,当然费用自理。
    目前咱国家对于这种事情都是这么解决的,你也可以先到医院上级部门咨询一下,但他们应该也会告诉你这三种方法。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