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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8 10:24

最初的一套房子是公司按人头平均分配的,六个人就我舅舅、舅妈、我、我妈妈、外公、外婆。后来和别人换了两套房子在交换的过程中换的房子加起来比原来的房子小,然后我舅舅和我舅妈一套房子,房主是我舅舅。我、我妈妈、外公、外婆户口在另一套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写的是我外公,户口本是我、我妈妈、外公外婆四个人在一本上,户主也是外公。舅舅和舅妈在另一套房子的户口本上。那现在这套房子要卖的话我和我妈妈能分到多少钱,因为当时分的时候是按人头分的?如果要卖房子但是我和我妈不同意的话能卖吗?如果买了,我外公一共有四个孩子,那我外公的另外一个女儿和儿子能分到吗,就是我另外一个阿姨和舅舅能分到钱吗,因为当时公司分配房子的时候是没有他们的份的?那现在这套房子要卖的话我和我妈妈能分到多少钱,那我外公的另外一个女儿和儿子能分到吗,因为当时公司分配房子的时候是没有他们的份的?

离婚 2019-05-25 13: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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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六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最后,如果没有约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也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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