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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厂区内被单位的车撞了,算交通事故吗?

交通事故 2019-06-05 18: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根据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你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必须确认的是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因为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全责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只是规定了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若是因工作原因遭遇交通事故,则可以请求工伤赔偿。
  •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的未成年人是指不满十八岁的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近亲属是指女年满55岁、男年满60岁的父母和配偶,以及虽然不满前述年龄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配偶。
      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近亲属,有其它生活来源的,不能列为被扶养人。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 被车撞索要工伤赔偿单位是否赔偿要分情况:员工上下班途中被车撞伤,对方负全责已赔偿,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即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轮船、火车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单位必须在30天之内申报,个人一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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