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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21万元,10年,多少利息

房产纠纷 2019-07-31 07: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随着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下降的消息发布,公积金贷款也开始降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从2012年6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市民关系最大的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0.20个百分点,由
    4.90%下调至
    4.70%。  根据这项通知,从2012年6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
    0.10个百分点,由
    0.50%下调至
    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
    0.25个百分点,由
    3.10%下调至
    2.85%。同一天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0.20个百分点,由
    4.90%下调至
    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0.25个百分点,由
    4.45%下调至
    4.20%。另外,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根据下调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如果贷款6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贷方法,每月可少还约66元的贷款,20年下来一共能节省约15000元。  厦门一位资深房贷经理表示,央行在宣布降息的同时表示,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
    0.8倍。据此分析,一旦商业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为8折,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优势将有所缩小。
  • 住房公积金只能购房抵押贷款。
    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条件是:
    1、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2、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6、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7、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二套房贷款条件


    1、符合贷款基本条件,且职工家庭(借款人、配偶)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还清;


    2、职工家庭(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并且符合国家二套房认定标准;

    首付比例


    1、购买商品房的(含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楼盘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购买二手房的,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含)以后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以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 婚后不管用谁的名义买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应该是一人一半。离婚的话最少有一半是属于自己的,同样共同的债务也有自己一半,房贷的一半。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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