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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和公司签了三年合同,没到期,离职要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9-08-30 19: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如果员工不予续签,那么是可以办理离职手续的,和劳动仲裁是没有关系的。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
    《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顺便说一句就是,有些用人单位在计算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 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离职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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