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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瓶车被机动车撞了对方全责,不愿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8-24 13: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撞人,对方全责,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具体数额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你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你的损失,并承担本次诉讼费。
    但不能故意扩大损失,也就是有多少损失就说多少,故意扩大损失的,可能的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 上下班途中出现机动车交通事故,认定的为工伤符合的条件:
    1、必须是回家的主要合理交通路线。
    2、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果10分钟内就能到家,而你在下班后30分钟都没到家,那就不可以了)。
    3、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你负的责任不能超过50%。出现工伤后,伤者或伤者家属应马上通知公司,让公司上报当地工伤认定机构。还有这种情况属于工伤事故兼第三者损害赔偿,医疗费由肇事者负责。
  • 交警给你的事故认定书,有一份是给你的,你不需要给对方或者交警。
    如果你们双方真的达成了赔偿,可以签订一份赔偿协议。
    1.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你所有的证据原件都不应该给对方,包括交警。你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是要原件的。
    2.你所有的损失都应当由对方承担,这一点你不必担心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这与你没有关系。如果你评不上残的话,应该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但可以要求营养费。
    3.你还可以要求伙食补助、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你出院时尚未痊愈(包括需做二次手术),可以要求后续治疗费。
  • 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
    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只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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