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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婚证丢了,要离婚,男方又不离,该咋办呢

离婚 2019-07-10 06: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诉讼离婚需要下列证据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离婚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二是,一方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可通过诉讼到法院解决。孩子抚养问题,双方协商不成,依照法律规定,小孩不满两周岁,属于抚乳期,抚乳期间的小孩应归女方抚养。
    因此,通过诉讼离婚,小孩判给女方的可能较大。结婚证丢失了,要由村委会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夫妻关系是经过登记的合法关系。

  • 1、不管你是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还是到法院起诉离婚:都必须有结婚证。区别只是: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是双方同时到场、带去2人的2本结婚证。到法院起诉离婚时,由一方起诉、带一本结婚证+离婚起诉状+起诉的原告的身份证就行了。
    2、结婚证丢失:可以补办。带上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从单位或村委会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到原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查阅婚姻档案,调出档案后就可以按婚姻登记档案补办结婚证。如果民政局的婚姻档案转到了档案馆,应先到当地档案馆查阅档案、复印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后再到民政局补结婚证。
  • 根据《婚姻法》规定,
    1、夫妻一方因个人原因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共同偿还。但另一方应该提及证据证明该债务为另一方个人债务。
    2、婚姻期间共同兴建的住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平分。
    3、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亲应个人生活、医疗所负的正常债务,子女应该承担。其他的费用,子女在法律上无义务承担,当然自愿承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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