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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劳动局诉讼讨要工资,需要准备一些什么材料

诉讼 2019-05-29 14: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 1、建议联合到公安、劳动监察支队报案。如果老板有支付能力,不支付工资的话,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积极寻找老板的个人财产,有财产线索尽快报告公安、劳保部门。如果公安、劳保部门不受理你们的报案,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 1、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你与医院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向你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辞职的时候并没有发放这些工资,用人单位并不违法。但是现在用人单位要补发你离职前的工资,用人单位也是应当向你发放的,否则是违法的行为。
    3.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如果单位不支付,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向你支付劳动报酬。
    4.用人单位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监察大队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5、你还可以向当地的卫计委投诉解决。同时,你的情况属于劳动争议纠纷,你是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的。
    6、由于是14年的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时效是应当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可能会存在超过仲裁时效的情况,你是需要收集你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的证据,从而使仲裁时效予以中断,来避免法律风险。
    7、并且,按照法律规定,你是应当向医院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劳动仲裁的,而不能在你现在的地方申请。
  •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即可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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