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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家买的医疗保险个公司买的生育保险可以报俩种吗?

保险纠纷 2019-05-19 08: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方法: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是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医药费和必要的治疗费用。对于因交通事故创伤而引起复发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根据损伤与其疾病的因果关系,治疗单位的诊断或鉴定意见予以适当赔偿。
    治疗与事故损伤无关的医疗费一般不予赔偿。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凭据支付是指凭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支付)。
    在没有县以上医院的地方,需要紧急抢救或治疗轻微的事故创伤,可以凭其医疗单位的单据,经过公安机关事故办案人员对单据进行审核后赔偿。原治疗医院无法满足医疗需要,确实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出具原治疗医院的转院。
    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当赔偿。对于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的,均不应赔偿。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应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结付。这部分费用一般参照结案前已用费用和医生建议,确定结案后继续治疗大体费用,这部分费用结案时一并计算在损害赔偿费中。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对其末来治疗费用能够确定的,按照治疗必须的费用赔偿;不能确定的,当事人以后可另行。
  • 有关医保报销,只要不是住院治疗医保不报销。只要是住院治疗,治疗、用药、材料、检查,都在医保报销目录内报销比例不少于70%。
    保障性保险不存在赔付,医保叫报销。现在各地只要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就可以医保即时结算,省却了患者跑腿报销了。
  • 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


    (一)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


    (二)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三)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是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合格的助产士向职业妇女和男工之妻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符合理赔规定的生育妇女可享受(享受条件:单位当月缴费成功后,次月员工就可享受)。  产前检查费用:定额支付(每例500元);门诊流产手术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限额支付(500元以内);  生育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生育报销:带身份证、医保卡到社保定点医院,刷医保卡,由计算机联网结算方式享受报销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结算个人承担金额,即可出院,社保报销金额,由医院和社保局定期结算。不再手工报帐。  只有男职工为无工作的配偶报销生育时,采用手工报销,可报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均只一半。  须在小孩出生25天内提供如下资料:  
    1、结婚证复印件(一定要复印有照片和有钢印的那页,钢印最好清晰)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医院正式发票原件  
    4、配偶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所或者居委会出具配偶无工作单位(无业)证明  
    5、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出院小结(需医院加盖章)、门诊病历和产前检查发票(不少于250元,含B超、胎心护检查等)  
    7、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8、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需医院加盖章)  
    9、男职工医保卡复印件  
    10、妇幼保建卡原件(有名字一页、出诊页、产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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