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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吗?仅仅赔付死亡赔偿金而已?

损害赔偿 2019-06-17 02: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车祸伤人后保险公司赔偿如下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 工亡职工待遇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只是承担抢救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死亡职工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死亡待遇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只是承担抢救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护理费。
  • 哪些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1、由于车辆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如发动车因其内部原因发生爆炸或爆裂、轮胎爆炸等;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等发生问题造成的火灾等。  
    2、玻璃单独破碎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不负责赔偿。但是如果您加保了玻璃单独破碎险后,保险公司则负责赔偿。  
    3、为车辆的自然磨损、朽蚀、故障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车辆损失险怎样算保费  根据规定,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公司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二)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例如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
    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
    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车辆损失险计算公式: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三)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此外,车损险是费率浮动的险种,车主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出险和理赔的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整,比如某保险公司设定了12个车险费率调整等级,等级最高的为十二等级,保费最高;等级最低的为一等级,其保险费最低。
  •   社会保险中对于死亡的赔偿:
      参保人员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其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发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归入社会统筹基金。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孤寡离退休人员不享受抚恤金)。此外,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救济费。
      丧葬费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计发;
      抚恤金以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离休干部发放6个月,退休人员发放3个月(孤寡离退休人员不享受抚恤金);
      救济费不分供养人数多少,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计发。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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